- 产品简介
个人创业担保贷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由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按规定条件发放,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的贷款业务。
担保基金由失业保险滚存基金出资设立,由佛山市人社局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的运营管理机构--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
- 申请条件
1、在佛山市具有失业保险参保记录的个人;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有具体可行合法合理的经营项目;
4、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失业保险参保记录和法定登记注册手续的经济组织,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
5、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包括装修贷款、车位贷款、建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等特殊贷款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一般经营贷款;
6、无不良征信记录。
7、其他:除下述十类重点扶持对象外的其他人员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需满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所创办的企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的条件。十类重点扶持对象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毕业生(包括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刑满释放人员。
- 贷款政策
1、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额度:不超过30万/人;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合伙经营或合伙创办企业的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度最高300万元。
3、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3个百分点(即≤LPR+3%);
4、贴息政策:按合同签订之日的贷款利率据实贴息。